女性人權及博物館連帶會議
台灣、南韓、北韓、中國、菲律賓、印尼、荷蘭等受害各國,自1992年起展開對日求償運動,各國除循司法途徑對日本政府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外,民間支援慰安婦團體均有共識—不謝罪、不賠償是日本政府迄今為一的一貫態度,唯有各國和各團體間緊密互動和合作,才能持續且有效地施壓日本政府。
2000年東京大審後,日本政府未因各界人道輿論而改變蠻橫態度,為此,各國民間團體組成聯盟,每年定期在各國召開連帶會議,每年約召開3~5次國際會議,至今已舉行約60多次,每次會議的結論和社會影響力,都能讓日求償運動向目標(要求日本政府向受害者謝罪和賠償)推進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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