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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東京大審

日本政府逃避戰爭責任,激起民間人權運動者的不平聲浪,想為倖存受害者爭取正義和討回公道,日本民間團體「戰爭中受暴力侵犯婦女保護組織」遂於2000年發起「2000年女性國際戰爭法庭」(簡稱2000年東京大審),2000年12月7至12日(日軍偷襲珍珠港紀念日)在日本東京召開,邀集台灣、中國、南韓、北韓、菲律賓、印尼、東帝汶、荷蘭等國慰安婦受害者及支持團體,近2000人參與此活動。

這場女性審判法庭的創立是來自民意要求,為國際法史上相當獨特及受矚目的歷史性判決。以民間審判法庭的組織方式,運用與正式國際法庭使用的相同學理方法進行,參與法庭審判者包括4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團、2名檢察長、多位歷史學者、專家、75名受害者(慰安婦),及2名日軍。以各國受害者出庭陳述當年受日軍非人道對待和凌虐,2名坦承參與日軍暴行的日本軍人敘述的證詞進行判決。審判結果是:裕仁天皇、幾名軍事將領和設立發展慰安婦制度的日本政府,因違反國際人道法而被判有罪。

2000年東京大審